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,廖冰雪从浴室出来,看到苟速依然坐在那里看电视,便问:“苟速,你还没休息好吗?”
“冰雪大小姐,还早呢。”苟速回答。
其实他还想再多睡一会儿,毕竟知道明天要早起。
廖冰雪也不确定苟速什么时候会真正入睡,只好无奈地回了自己的房间。躺在床上后,感觉全身放松了不少,心里还在想着刚才和苟速聊过的那两件事。
第二天一早,当苟速起床时,发现廖冰雪早就起来了。
廖冰雪看向苟速,发现他看起来有些疲倦。但因为她知道苟速昨晚很晚才睡觉,所以小心翼翼地起床洗漱完毕,穿好衣服,然后轻轻跳出了窗外。
.......
苟速醒来后先看了看时间,发现自己还有很多时间,不用着急。他在阳台上伸展了几下身体,然后洗漱完毕,并简单准备了早餐吃了起来。
“当然是我做的啦,你不觉得我做的很好吗?”苟速笑着说道。
廖冰雪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菜,发现三荤一素搭配得不错。虽然比不上家里大厨的作品,但跟街边小摊相比确实好吃多了。
“苟速,这饭做得挺好的。”廖冰雪表扬道。
她坐下来品尝了一口,味道果然很棒。廖冰雪细嚼慢咽地吃了起来。
吃饱喝足之后,两个人一起看了一下午的电视剧。到傍晚五点多钟,廖冰雪提议:“苟速,我先去洗碗。”
廖冰雪进入厨房忙碌去了,苟速躺在沙发上继续看电视。首到看了手表显示七点半时,他忽然记起今晚还得参加篮球比赛。 他洗完碗,到卫生间简单洗漱了一番,换上一身干净的运动服,戴上帽子和围巾,就朝地铁站走去,准备搭车回月亮湾小区。回到自己住的别墅小区后,在往里走的时候,他看见一个年轻女子正站在门口等他。
这个女子正是徐娇娇。现在她来找苟速是因为想约他出去逛逛,同时也顺便带他见见她的室友。
苟速走到门口问她:“娇娇,你室友们都在吗?”
“都齐了,我们打算去K歌。”徐娇娇回答说。
既然如此,苟速就跟徐娇娇一块儿去了。当他发现除了刘芳和吴思慧之外,还有另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生时,有点惊讶。
“苟速,这位是我们宿舍的小张,叫张晓丽。”徐娇娇向他介绍道。
“晓丽同学,你好啊。”苟速打招呼说。
“你好。”张晓丽也礼貌地回应了一声。
其实她们原本还在好奇苟速是怎么跟校花级美女徐娇娇认识的,原来他们是在同一所大学上学的同学啊。
当苟速上了宝马500轿车,由徐娇娇亲自开车驶离浦东大学城时,他忍不住问道:“娇娇,其他女同学咋没来呢?”
“她们说太害羞了,不敢过来。”徐娇娇解释说。
这一次聚会廖冰雪没有邀请其他女生,大概就是怕给大家带来误会或者让苟速感到尴尬吧。
“哦,这样啊。”苟速点了点头表示理解。
随后徐娇娇驱车来到东方大学城北区的一条热闹街道,在那儿有一家名叫“悦来”KTV的地方,是该地区规模最大也是最知名的娱乐中心之一。
“娇娇,咱们去哪儿玩?”苟速又问了一句。
“‘悦来’KTV的大老板叫陈俊义,是我大伯推荐给我的地方。我大伯还是这家店的股东之一。”徐娇娇边说边开到了目的地。
听到这里是由徐娇娇大伯介绍来的地方时,苟速更加觉得不可思议。不过转念一想,以徐娇娇的家庭背景来看这也没什么奇怪的。
车子停稳后,苟速刚一下车,本以为徐娇娇的室友可能不会跟着来了,结果看到另一辆保时捷卡宴旁走下了几位女孩.......
这几个女孩个子高挑,长相虽非惊艳但十分耐看。其中那位名叫李艳丽的姑娘尤其出众,看起来就像是一位混血美女般迷人。
这时苟速己经明白了,并不是那些女生不想来,而是被李艳丽拦住了脚步。
“我们朋友到了,先过去吧。”说完这话,徐娇娇拉着苟速走向李艳丽那辆车。
上了车之后,苟速看着李艳丽说:“我还以为你们不会过来了呢。”
“你们都己经在这儿了,我还能不来么?”李艳丽白了他一眼开玩笑道。
于是这辆卡宴在苟速的驾驶下迅速驶向了目标KTV,在一家名为“红枫山庄”的会馆前停下。这时候正值晚上高峰期,“悦来”KTV人气爆棚,尤其是夜间营业时几乎每个包厢都会被预订一空。如果客人再多点的话,店家甚至可以安排额外的房间给他们使用。 苟速和李艳丽他们从那辆卡宴上下来,李艳丽把车钥匙递给保安后,苟速跟着她们上了二楼,进了包厢。现在包厢里坐着的是李艳丽、徐娇娇的室友刘芳、王佳佳还有张晓丽,再加上苟速一共五个人。
“娇娇,你们怎么选在这里唱歌啊?”苟速问道。
等徐娇娇解释清楚后,苟速才知道这家KTV除了能唱歌,还有别的赌博项目。
虽然赌钱在国内也是有的,但苟速觉得这挺新鲜,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。
李艳丽把这个KTV包间的号码写好,输入密码之后,包间里的灯光立刻变得非常明亮,震耳欲聋的音乐也随之响起。苟速发现自己和这几个女生年纪差不多,可他的气质明显跟她们不太搭。
大概人与人之间确实存在默契度不同吧。
按照李艳丽的指引,苟速脱掉自己衣服换上了这里的休闲服。穿上新衣服后,他的感觉确实变了些。接着他坐下来,看着李艳丽调试麦克风,然后倒了三杯名为红梅的酒递给他,说道:“苟速,试试这红梅,很好喝。”
苟速以前没尝过这红梅,不过试了一口觉得味道还可以。他知道刚从车站过来大家都饿了,先点了餐吃饱再慢慢享受这美酒。
红梅虽然烈,但喝了几口之后,苟速还是觉得可以接受。